中職薪資仲裁 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周思齊。本報資料照
中華職棒聯盟去年把仲裁委員補齊後,即將就將面臨由球員工會理事長周思齊、中信兄弟球員陳子豪所提出的薪資仲裁,不過,在正式走入程序之前,還有許多事情必須釐清。
首先,中職雖然設有仲裁委員職務,但球員要申請仲裁,卻不知需要採取何種方式,甚至連領表都不知道去哪裡領,今年的薪資仲裁申請表,是球員工會律師製作後,再與聯盟達成共識後所做出的表格,而且,球員領表並非向聯盟申請,而是向工會索取,權責單位有些不分。
再者,一旦進入仲裁階段,等仲裁結果出爐後,是否具有強制力?球團是否一定會聽取仲裁結果來調整球員薪資?
而且目前在資方市場情況下,球員提出薪資仲裁,是否會遭到球團的技術性懲罰,例如減少上場機會,導致隔年在談薪時處於更不利情況?而且此方式是由球團與教練的自由心證,一旦真有此情況發生,球員處於絕對弱勢,這更會影響後續有意提出薪資仲裁的球員意願。
由於中職從開打之初所設定的不定存續約規章,對球員並不公平,且規章中沒有明訂必須於何時談完薪水,也因此近幾年都發生熱身賽開打後,球員薪資卻沒有談定的情況,今年更加明顯,而且在周思齊、陳子豪兩人提出薪資仲裁後,到3月23日球季開打,可能都還不會有結果。
據了解,在合約談完之前,球員參加球隊春訓、各項活動所領取的薪資,是依照前一年的月薪的7成上下,待合約確定後,才會陸續補足,就算現大多都是由球團與經紀公司談判折衝,但難免會讓球員心情浮動。
中職應該儘速修改規章,明訂球團與球員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談約與續約動作,並另外增定薪資仲裁的申請與判決最後期限,讓國內的職業棒球更加制度化。
陳子豪。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