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日大男嬰浮屍池塘內 臍帶未脫落屍體已腐爛
(保佛7日訊)一具疑出生僅有至4天的初生男嬰,被發現浮屍於長滿野草的池塘,屍體已經開始腫脹及腐爛。
警方的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嬰是足月誕生,臍帶仍保持完好;警方目前刻正積極調查為何該初生男嬰會遭棄於池塘。保佛警區主任阿芝米爾副警監證實此項消息時說,警方目前尚在調查有關案件之中。
他說,案發地點為王麻骨的甘榜賓蘇碌,男嬰屍體被發現的地點距離一間村民住家不遠。未婚先孕在馬來西亞已經不是什麼新鮮的事情,但也衍生出許多的社會問題,如有些未婚媽媽在不知道如何面對或不想讓家人知道的情況下,會選擇墮胎,或甚至在生下小嬰兒後隨意拋棄或殺害這些小生命。
為此非政府組織孤兒關懷組織設立了棄嬰艙(baby hatch)或孤兒關懷保護中心(OrphanCARE),不論是正在懷孕的未婚媽媽,還是已經生下嬰兒,都可以來到這個中心,安心的待產,又或把不想撫養的嬰兒存放在棄嬰艙(baby hatch)。
情況1:正在懷孕,不想撫養孩子若未婚媽媽發現自己懷孕了,卻不想面對社會其他周圍家人朋友的眼光和流言蜚語,可以選擇來到孤兒關懷保護中心。中心負責人會保護她們,讓她們安心待產。過後會介紹給願意收養寶寶的家庭,這些家庭是經過社會福利局審核的。媽媽的住宿費和生產費將由收養家庭一方完全出資,而且雙方擁有寶寶的撫養權,直到寶寶2歲為止。 寶寶生下來後,生母必須跟養父母合作,處理所有的文書程序包括經過司法程序,直到養父母在2年內完全獲得撫養權。
情況2:嬰兒已經出生,不想要這個嬰兒很多未婚媽媽發現懷孕後,生下孩子,卻不想要或沒有能力來撫養這個孩子,請記得不要做出傷害孩子的事情如殺害嬰兒或隨意拋棄,給這個小生命一個機會,把他送到棄嬰艙,不需要見任何人,只需要小心的把孩子放進箱子裡再把門關上就可以了。但請你在授權書上簽個名,對日後寶寶的領養和上學手續會更容易處理。沒有人會去找你的,只是需要你讓孩子有個生存的機會全馬各地共有12個棄嬰艙其實這個棄嬰艙(baby hatch)從幾年前開始實行後,引起很大的爭議,人們會擔心鼓勵未婚媽媽懷孕後隨意的拋棄孩子,但若未婚媽媽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可能會做出什麼傻事,這個中心或棄嬰艙(baby hatch)或能拯救這些生命。目前這個棄嬰艙(baby hatch)的確已經成功的拯救了超過百條小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