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做人的四種表現
一、搶了別人的功勞炫耀
在我們的生活中,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自己的付出變得毫無意義。
而更不希望看到的,就是我們的付出很有意義,但卻變成了“別人的意義”。
搶別人的功勞佔為己用,這不僅僅是道德問題,更是一種低劣的素質表現。
用別人的功勞,做自己的炫耀,凡是知道實情的人會非常看不起這種人,也會拒絕和這種人有合作,畢竟對方有過“前科”沒人希望自己的付出會被這種人“惦記”。
而不知道的人,遲早也會知道的,因為:
壞事傳千裡,做了不道德的事情,遲早會被他人知道。
二、要求別人一定認同自己
關於人和人之間是不同的這件事,我相信到今天沒有人會不清楚。
既然不同,那麼性格想法,做派觀念有不同,這本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求同存異,擱置爭議然後大家和諧相處,並不是一個很難理解的問題。
但總有那麼一些人,要求別人認同自己,否則就以言語百般諷刺或是暗示對方根本不明白所謂“生活的真諦”。
你不認同他,他就抨擊你,似乎你認不認同他,就等同與他為敵一樣。
這樣的人,往往跟絕大多數人的關係都不好,即使是個別所謂的“朋友”也是帶有目的性的去接觸。
說到底,這樣的人總會被蒙在鼓裡:
什麼是認同?
其實說到底,就是不希望別人小看他而已。
三、亂說他人是非事
傳閒話如同一種文化傳統,你也不知道這種傳統的流傳依據究竟是什麼,但這種東西卻一直存在著。
如果我們把這件事情以“存在即合理”(當然,這個觀點也許仍有一些觀念性的矛盾)來進行解釋的話,我個人是這樣認為的:
因為大家喜歡別人的“是非事”,所以傳閒話的人就一直存在,因為傳閒話的人能因此受到大家的關注(儘管關注的本質並不是他個人而是閒話本身)所以便會有這樣一群人的存在。
這個世界,有人能在高雅之所品嚐那些頂尖食材製作出的頂尖美味,
也會有人認為自己的果腹之物只藏於那些城市邊緣的垃圾堆。
體會,不分高雅還是卑微,
但話語,卻分該說的,還有不該說的話。
四、過於執著的正義
每個人都懂得妥協現實的道理,
但不是每個人都懂得妥協現狀的道理:
妥協現實,是大家都明白我們該面對什麼去低下頭,
而妥協現狀,是要清楚什麼身份說什麼話,什麼立場做什麼事情。
前者大家都懂,
而後者,總有人“不服氣”。
這些人總是覺得,所有的對錯是有分界的,除了大是大非,那些小事小非也應該糾結出個“所以然”。
這些人往往只能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看問題,說問題,甚至是強調問題,從來不會想一想客觀因素制約下的現實,允不允許他們這樣做。
所以,他們很容易得罪別人,同時,他們其實也容易得罪自己:
為什麼容易得罪自己?
因為,他們的眼睛裡,總有“沙子”。
五:不會做人,其實是不通人情
曹雪芹曾經說過:
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
當然,這話放在小說裡是一層意思,小說之外對於現實的解讀又是一層意思。
我們通常所說的不會做人者,往往就是不明白這些學問的現實意義,也不清楚為什麼要把“做人”這件事和做文章關聯在一起。
不會做人的人,往往不通人情,
不通人情的人,往往不懂世故。
人這輩子,有些事情是一定要清楚的,因為不清楚,就會處處碰壁,碰壁碰的多了,就容易故步自封,就容易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就容易誤以為,自己認為的一切都是對的。
人,要開眼看世界,開眼看的,是大千世界,是人生所迫的世界。
閉眼其實也可以看世界,
但閉眼看的那個世界裡,卻只有自己一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