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做這一件事的人最不值得可憐

於文文在那首叫做《體面》的歌裡唱道:"分手,應該體面。"當時我覺得,大家都是成年人了體面分手有什麼難的呢?

緣分沒了,走不下去了就應該迅速的說再見,然後頭也不回的走掉,過好自己的日子。

只不過,我把愛情這件事想的太簡單了。大多數的人只能做到表面上的體面,而內心卻早已崩潰。

可崩潰歸崩潰,傷心歸傷心,那些分手後都不忘嘲諷、詆毀前任的人,一點都不值得可憐。

01

記得大學的時候,有一個商販抓住了校園中的商機,趁著草莓季的時候,從鄉下進了一批新鮮的草莓過來,以低廉的價格賣給學校裡的學生。

因為老闆為人很厚道,所以不少人都加了他的微信,我和我的大學舍友也不例外。

這位老闆給自己取的微信名字也很接地氣,就叫"草莓哥"。

前天的時候,草莓哥忽然間發了一條朋友圈,我的捨友立馬截圖發到了群裡,看得我頭皮發麻。

草莓哥在朋友圈裡說:"大家快來看看啊,天底下居然有這樣的賤貨,有什麼樣的媽就有什麼樣的女兒,拿了老子七萬元,連同金器銀器十多萬。她媽來我家,連牙刷都要問我要真是絕了。自己割腕還非要說是我割掉的,要去告我。"

最後還加了幾句牢騷,把這位姑娘的姓名、家庭住址和自拍照都爆了出來。

而前段時間,我還看見他摟著這位姑娘,各種秀恩愛,說過段時間兩個人就要結婚了。

可現在,卻來了個大反轉,讓我哭笑不得的同時又發人深思。

我想,事情的真相可能不止草莓哥說的這麼簡單,可能還有背後的故事。

可我想不通的是,究竟是多大仇,多大怨,才能讓他不惜在朋友圈裡詆毀自己的前任呢?

他拼命貶低前任的樣子真的不好看。既不能凸顯自己的大度和女方的渣,反而還會讓人覺得他是一個不可理喻的人。

分手後,做這一件事的人最不值得可憐

02

分手後最不能做的事情,就是當著很多人的面說自己前任的不好,這樣不是間接性承認自己曾經的眼光有問題嗎?

你越是把自己的前任描繪的不是人,就越能折射你自己的LOW。

前段時間我很久沒聯繫的老同學安白跟我說,自從她失戀後,她的前前男友就一直很想和她複合。

我問她:"你是怎麼知道的?"安白無奈的搖搖頭說:"我跟我的同學出去玩了,她一直在那問我對我的前前任有沒有感覺,還願不願意複合,所以我就知道了。"

安白的同學帶著遺憾的語氣跟安白說:"這麼多年了,他就喜歡你一個人,你難道就不考慮考慮嗎?"

當時安白用輕蔑又高傲的語氣說了一句讓我覺得不能理解的話:"他跟我在一起的時候,心裡只有我一個人,分手後交往了很多女朋友,我心裡覺得膈應,畢竟在我之後他不知道睡過多少女人了。"

而我算了一下,安白和這位前前任分手的時間已經有三年了。

她覺得這回頭草不好吃,而自己的前前任也已經從一個好男人墮落成了渣男,所以不值得重新在一起。

可三年過去了,安白也有過新男友,新的開始。

分手後,做這一件事的人最不值得可憐

03

只不過,在她的心裡,一個人要是真的喜歡自己,那就一定要為自己守身如玉,不能交往新的人。

感情這事,誰都不好說,但我知道,安白對前男友不是這樣的。

若是她前男友找了新歡,她必定會為他找理由,安白會說:"他只不過是跟那個女人玩玩的,並不會真的結婚。"

前任和前前任唯一的區別,可能就是一個還被安白所愛著,而另外一個早已沒了感情。

我始終覺得,一個人真正的人品,是可以從對待前任的態度裡看出來的。

如果這個人,哪怕分手很久後,都不忍心說前任的不好,那他一定對自己愛過的人心懷尊敬。

如果這個人,一提及前任,就開始喋喋不休的抱怨,把前任形容的一無是處,那他內心深處必定以自我為中心,不懂得照顧別人的感受。

這種吐槽前任的行為,來自於人性中的本能。能克制自己本能的人,才算是優秀的人。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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