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為別人的情緒負責,是你的頂級自律
我們先來做一個測試,這個測試關乎你是否得了一種“怪病”。
以下行為是否都在你身上出現過?
從不敢拒絕別人,害怕一旦拒絕了別人,別人就會痛苦、傷心;
一旦別人遇到什麼事情不開心,就會想盡辦法讓對方開心起來;
安慰別人的時候,往往哭得比對方還慘;
和朋友發微信,如果對方沒有及時回復,就會擔心“我是不是說錯話了?”、“我是讓他不舒服了嗎?
如果以上行為你都經歷過,那你很有可能得了:
“看不得別人不開心綜合症”。這個概念由心理諮詢師叢非從總結,他發現有很多人總想為別人的情緒負責,委屈自己,成全別人,以為這就是高情商。
問題是,別人有什麼情緒,完全是他自己的事情,無論他開心、痛苦、憤怒、失望、可憐…都是他自己選擇的,外人完全沒辦法干涉。
沒辦法干涉還要去干涉,結果自然是費力不討好,正如叢非從所說的:
他們總想安撫別人的情緒,為別人的情緒負責。想拯救別人的難過,消除別人的憤怒。這些想不開的人,就會把自己弄得特別累。
人活在世上幾十年,自己的事情往往難以兼顧,還要照顧別人的情緒,那該多累啊。
人生如此寶貴,不是應該把時間和精力用在更值得浪費的地方嗎?
正如有一句話這麼說:不為別人的情緒負責,是你的的頂級自律。
被影響不是因為別人有情緒,而是因為自己沒邊界
今年春節,我又一次經歷了父母和親戚們的催婚,他們喋喋不休,翻來覆去都是“別太挑”、“別等到30歲了”之類的話,聽著都讓人心煩。
剛開始時,我總有一種被否定的感覺,覺得他們所說的話,就是對我現在生活的全部否定。
每次他們催婚,我心底就會湧起一股無名火,不是反駁他們,就是乾脆逃回房間中,把他們的嘮叨關在門外。
但在後來,我慢慢開始思考一個問題:別人向我催婚,我為什麼要生氣?
別人會生氣,那是他們自己的事情,我為什麼要拿他們的情緒來懲罰自己?
況且,他們有說話的權利,難道我還能封住他們的嘴,不讓他們說話?
再說,別人對我們的指責,往往只是別人自己的觀點,這並不等同於客觀事實,如果我們自己過得不錯,其實並不需要因為別人毫無根據的指責生氣。
心理諮詢師從非從一針見血地指出:“人之所以被影響到,不是因為別人有情緒,而是自己沒界限。”
所以,真正讓我們憤怒的,不是父母的催婚,而是我們實現不了自己的願望:
我要讓父母開心,我不能讓父母失望。
如果發現自己沒辦法讓別人開心起來,就會充滿挫敗感。
歸根結底,還是心裡的一種執念:我是一個好人,我要為別人的情緒負責。
因為自戀,才想照顧別人的情緒
或許你會說:站在別人的角度,照顧別人的情緒,難道不是一種美德?
這麼想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並沒有錯,關鍵是正常來說,照顧別人的情緒,是我們想要照顧別人的情緒——只是為了自己內心的安寧,不是怕得罪別人而勉強自己去做。
因此,如果你的內心經常面臨如下衝突,你就要小心了:
在你的心中,總有兩個小人在吵架。
一個在大喊:別人不高興,就是你的錯,你還不小心一點討好別人,讓對方開心起來?
另一個卻說:你就是你,你有自己的選擇,不需要討好任何人!
這樣的內心衝突,讓你時刻處於焦慮之中,時刻緊繃著,整個人都極度緊張。
總是照顧別人的情緒,甚至想拯救別人的情緒,表面上看是事關道德,其實是自戀在作祟。
因為自戀,所以覺得自己是全能的,在別人有情緒或者不開心的時候,會覺得是自己的問題造成,覺得自己有必要做點什麼去滿足對方。
問題是:別人的情緒,終究還是他自己的事情,他開心與否,旁人根本沒辦法掌控。
但在自戀者眼中,別人不開心就是自己的責任,如果自己沒有做點什麼,讓別人的情緒好起來,內心就會產生內疚感。
但由於這種討好別人的行為,實際上是傷害了自己的自尊,所以內心又會覺得痛苦。
在自戀、責任感、內疚、痛苦等各種情緒的來回碰撞中,不少人就發展成“討好型人格”。
和別人在一起,只要別人稍微表情有點不對,就會反省自己做錯了什麼;
和別人吃飯,一定會選對方愛吃的菜;
答應別人的事情做不到,內心會愧疚好久。
作家蔣方舟也曾在《奇葩大會》上公開承認自己是“討好型人格”,從小到大不管是和朋友還是陌生人相處,她很害怕和對方發生衝突,即便心有不滿也只是順從或者壓抑。
有一次,前男友找蔣方舟吵架,在電話中不斷罵她,整整罵了2小時,她一句反駁都沒有,整整道歉了2小時,整個過程還渾身發抖。
殊不知,所謂的“討好型人格”,並不是在討好別人,而是在討好自己。
因為他們不能忍受別人對自己的不滿,當別人對自己不滿意的時候,他的全能感就會被打破,他需要安撫對方的情緒,讓對方滿意起來。
只有當周圍的人都對自己滿意起來的時候,他們的全能感才能得到滿足:我是如此厲害,讓所有人都開心!
有邊界感的人,不會為別人的情緒負責
我的前上司是一位精明能幹的職場女性,她曾和我們分享過她和丈夫的故事。
她老公是一位企業老闆,做生意時經常被客戶刁難,回到家裡就把情緒發洩給她,她接受了兩次之後,就很認真地告訴老公:
你在外面受了氣,不要帶回家發洩到我和孩子身上,這對我和孩子都很不公平,作為成年人,你應該為自己的情緒負責。
我們都驚呆了,因為在我們的觀念中,夫妻應該是一體的,情緒當然也應該分享,但我的前上司卻說:
情緒是有邊界的,即便是最親近的人,也沒辦法為他的情緒負責,我相信他能處理好自己的情緒。
作為妻子,她可以和老公在一起想辦法解決問題,但不意味著要承擔他的負面情緒,忍受他在外面所受的氣。
她是妻子,更是一個有著獨立人格的人,沒義務也沒能力為別人的情緒負責,即便那個是她的丈夫。
他丈夫作為成年人,更應該為自己的情緒負責。
有邊界感的人,不會讓別人來承擔屬於自己的責任,也不會去承擔不屬於自己承擔的責任。
正因為有了這份邊界感,她能保護自己不被他人的負面情緒所影響,在夫妻相處中贏回了尊重。
豆瓣上有一句熱評:
如果有人一再傷害你,那一定是你允許的,否則他只能成功一次。
缺乏界限感的人,總會和別人的情緒糾纏不清,把別人的事情當做自己的事情,把別人的情緒當作自己的情緒。這既不尊重別人,也不尊重自己。
努力做情緒的主人,只為自己的情緒負責
人這一輩子,所有的人際關係,歸根結底還是自己和自己和解的過程。
面對父母和親戚們的催婚,我們會憤怒,會生氣,但歸根結底,我們生氣的是那個沒辦法讓別人滿意的自己。
不允許讓別人失望,說到底,還是不允許自己讓自己失望。
這一切,只是自己內心的自戀在作祟,想要讓改變發生,最好的辦法就是學會接納。
1、接納自己的無能為力
孩子沒辦法為父母解決他們的煩惱;你沒辦法替朋友解決他們失戀的痛苦;你,更沒有能力代替別人去面對痛苦。
別人的情緒,終究不屬於你,哪怕你努力去承擔,也幫助不了對方。
2、接納自己的內心需求
請把自己放在第一位,關注自己的內心需求。
只有不再為了他人的看法而擔憂,勇敢且清晰地表達自己,才會變得更自由。
3、接納人與人相處的界限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情緒。
我們可以共情對方,但無需為對方的情緒負責,一旦負責,這就是越界。
請相信,別人是有能力處理好自己的情緒。不干涉對方的決定,只是默默陪伴著對方,才是對別人最好的尊重和照顧。
心理諮詢師從非從曾說過一段話:
你過成了什麼樣的人生,不取決於別人對你做了什麼,而是你對自己做了什麼,你想對別人做什麼。
強大的人,把負面情緒扔給別人,要別人來負責。
偉大的人,吸食別人的負面情緒,為別人的負責。
文明的人,自己消化自己的,把別人的還給別人。
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你沒有責任也沒有能力承擔別人的情緒,你要學會把屬於別人的情緒還給他們,把所有力量留給自己,去尋找自己內心深處的渴望。
只有真正找到了你自己,你才能發自內心去愛。
因此,如果下次面對別人的催婚,或者別人的責怪時,請不要再為他們的情緒負責,不要把別人製造的罪惡感,輕易加在自己身上。
時間會讓你明白,一個人幸福與否,從來都和別人的看法無關,只取決於內心最真實的自己。
願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和自己達成和解,去接納那個獨一無二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