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情侶游台廚餘桶棄嬰 旅館員工:她肚子突然消失

台灣一家回收公司的員工日前在整理廚餘時,竟驚見廚餘桶內有一具女嬰屍體,讓他嚇得急忙報警,警方循線追查。初步確認該廚餘桶,是一處旅館門口回收,隨後鎖定一對來自新加坡的情侶。

據台灣媒體綜合報導,該旅館員工則表示,這對情侶入住時,女方有懷孕跡象,卻沒特別講明,離開時「女生肚子突然不見了」。不過他們在案發當天就回國,將透過刑事局與新加坡警方溝通,釐清進一步案情。

報導指出,女嬰屍體被裝在黑色塑膠袋內,26日被一名環保公司員工發現,警方調閱監視器後,才鎖定這一對疑涉案的新加坡情侶,他們是23歲李姓男子與24歲郭姓女子。

兩人入住旅館大約一周,女子看起來有懷孕的跡象,由於根據規定,客人有懷孕狀況需特別註記,員工也有詢問,但這對情侶沒特別表明。

據了解,這對情侶是新加坡工藝教育學院學生,這個月19號飛抵台灣後就入住西門町一家旅館,女子懷疑25號在浴室產子後,隨即裝袋丟棄,隔天返回新加坡。根據這對情侶在面子書上載的內容,兩人一起飛到台灣。

另外,該飯店員工也提到,這對情侶離開後,房間雖然有比較雜亂,但沒有什麼異常的地方,不清楚是否有留下血跡,女子離開時,臉色看起來有點虛弱的樣子。警方則表示,已經在這對情侶投宿的房間內採集到血跡反應,將作DNA比對,以釐清是否與被丟棄的女嬰有關。

據報導指出,新加坡刑法第3條規定,境外犯罪行為視同於境內實施,得於國內接受審判與受罰。若兩名嫌疑人是刻意把活著的嬰孩棄屍而致死,恐怕會觸犯「謀殺罪」,將會被判「唯一死刑」。

新加坡刑法第3條規定,國民的境外犯罪行為視同於境內實施,得於國內接受審判與受罰。另從新加坡刑法觀點來看,若兩名嫌疑人有計劃把嬰兒活生生丟進廚餘桶致死,恐觸犯第302條謀殺罪,處死刑;若兩人一時失慮犯案,非屬謀殺的計劃性殺人,則犯故意致人於死罪,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除非郭女產後憂鬱殺嬰,星國考量其情可憫,在第310條特別創設一個婦女殺嬰罪,才可逃死,但仍得面對無期或10年以上的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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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

港女游台遭殺害棄屍 19歲男友回港被捕

一名20歲香港籍潘姓女子上月和19歲香港籍陳姓男友,一起到台灣旅遊度情人節,卻發生恐怖情殺案!

台灣《蘋果》報導,兩人懷在台灣旅遊時起口角,陳男一時氣憤竟將女友勒斃後,裝入行李箱內,還冷靜離開旅店,乘坐捷運經過16個站到台北竹圍站周邊草叢棄屍。

台灣警方指出,根據旅店的閉路電視畫面顯示,陳男子在17日凌晨12時著粉紅色行李箱和女友回房間,上午11時戴黑色口罩獨自拖著粉紅色行李箱離開,傍晚6時許再回旅店時已,卻無攜行李箱,疑當日棄屍後即趕往機場離境。

警方認為,旅店房內沒有血跡,初步調查研判兩人恐在房內起口角,陳男氣憤之下將女友勒斃或下藥,未知行兇動機。

女生父親報警曝光情殺案

另一方面,潘女的父親因女兒遲遲未回港,向香港和台灣兩地警方保安求助,讓事件曝光。

消息指潘女十分乖巧,赴台期間曾致電給父親報平安,但月17日後便音信全無。

潘父曾向已獨自返港陳男查問,但對方卻稱兩人在台吵架後各自散去。

香港警方在港逮捕陳男

香港警方也在昨日在香港逮捕涉案青年,在他身上檢獲女生的提款卡,男子認殺女友。

警方在翻查死者帳戶紀錄,揭發死者提款卡在台灣被提取2萬台幣,更在上月20日在港被提走8000港元,懷疑陳男盜取死者提款卡,以涉嫌盜竊罪名將他逮捕。

台警喊「送你回家」後找到遺體

台灣警方根據香港警方提供的情報,昨晚在淡水竹圍捷運站草叢尋獲女生屍體。

台灣警方抵達棄屍地點,進入草叢內搜尋潘女遺體時,不斷喊著「潘小姐,請快讓我們找到,讓我們送你回家」,並於大約10分鐘後,就尋獲潘女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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