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警開槍打死拒捕嫌犯「家屬卻開口要拿1900萬」,他說自己準備的錢「不是用在這種地方」!
2013年時,台北市萬華分局的員警張景義在西門町不慎擊斃竊賊,在判決兩次正當防衛後,今年又突然急轉直下,決定起訴張景義。
如今死者家屬提出巨額賠償金,但張景義堅持:「我願負擔一定金額,但絕非要用金錢換無罪!」
2013年8月時,張景義在西門町追捕偷竊逃亡的黎嫌,當時黎嫌駕駛的車輛開上人行道,還不斷衝撞,企圖攻擊員警。
張景義擔心後方民眾受傷,開了兩槍喝止,其中一發子彈恰巧穿過擋風玻璃,將黎嫌擊斃。
黎嫌的家屬在事後認為張景義涉嫌「業務過失致死」,在和解金談不攏的情況下憤而提告。
本來北檢兩度調查,都認為張景義的做法屬於「正當防衛」,無須起訴,但在今年家屬三度提告時,竟然大逆轉,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
台北地院在近日開庭,家屬一開始就提出1900萬的和解金,後來才下修到1400萬元,但雙方仍然沒有達成金額上的共識。
最後法官只好請雙方思考賠償金額的可能性,並預計8月初會再度開庭。
張景義在審理後受訪表示,他其實早準備好了200多萬元給對方家屬,但並不是為了和解所用,而是希望對方小孩能好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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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筆錢不是實際用在孩子身上,我寧願繼續打官司下去。」他也說不管最後判決結果如何,他都會堅持自己開槍的正當性。
張景義的判決也讓同仁與民眾都氣憤不已,指出警察在這個情況下還無法開槍,甚至得負擔高額賠償,以後誰還敢當警察執法?
要是賠償了1900萬元,他的一生積蓄也幾乎都沒有了啊…
來源:ETNEWS
張景義訊後接受訪問畫面。(圖/記者楊佩琪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萬華警分局員警張景義為了追捕逃逸嫌犯,朝對方車輛連續射擊2發子彈,其中一發命中嫌犯腹部導致死亡,檢方事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張景義。台北地院27日首次開庭審理,死者家屬求償1400多萬元賠償,張景義則堅持「用槍時機有正當性!」但也說:「我願負擔一定金額,但絕非要用金錢換無罪。」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3年8月13日,當時30歲黎姓男子因為被人檢舉涉嫌偷汽油,後來遇上員警攔查拒絕配合,還開車衝撞員警一路逃往西門町,後來失控衝上人行道。此時正在西門町查緝違規攤商的員警張景義見狀立刻加入圍捕,因為當時路民眾、攤販非常多,張景義害怕殃及民眾因此徒步追車。
張景義後來追上黎男車輛,並喝令「停車、下車」,但對方仍然不肯就範,還企圖倒車衝撞離開,他只好對車輪連續開了2槍,但是因為黎男車子仍在不停移動,其中一發子彈因此擊穿擋風玻璃命中黎男腹腔,導致黎男送醫後因出血性休剋死亡。
台北地院27日首次開庭審理案情。
黎男家屬認為開槍員警涉嫌業務過失致死,並和張景義協調賠償被拒後憤而提告。北檢2度調查都認為「張景義開槍符合正當防衛」不起訴,黎男家屬不滿要求再議成功,高等法院檢察署因此發回,沒想到續行偵查結果大逆轉,北檢今年認定張景義開槍當下未達急迫性,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張景義起訴。
台北地院27日首次開庭審理案情,協調和解從原本的1900萬元協調至1400餘萬元,雙方接受金額差距過大調解失敗,法官只好勸雙方再行思考賠償金額的可能性,諭令今年8月8日再次開庭。
張景義訊後受訪說,他其實準備了200多萬元,但這些錢不是為了「以和解換取無罪」使用,而是為了讓黎男的3個孩子能好好生活「如果這筆錢不是實際用在孩子身上,他寧願繼續打官司下去。」但無論和解否,他還是會堅持用槍的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