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行車路線要付過路費 女乘客大鬧指司機「綁架」她
民眾若乘搭德士或私召車時,若司機走了收費站路線,你會怎麼做?新加坡一名私召車司機指一名女子,因不滿行車路線導致她需付過路費,在車上大鬧,不僅不付錢還指司機「綁架」她。這段視頻被放上網,引發熱議。
該私召車司機在31日上載視頻,指這起事件發生在數天前的清晨,當時該女乘客從碧山要前往市中心,當時行車路線經過了公路電子收費閘門(ERP),引發女乘客不滿。
女子稱,自己每天搭乘私召車都沒有ERP,指司機騙錢;司機則反問走哪條路可避免ERP收費,他可根據指示走,惟女子說不出。
過程中兩人僵持不下,女子堅稱司機騙錢,一毛錢也不肯付,還說司機綁架自己。因此司機提議去警局解決,並讓女乘客通知私召車公司。
女子也撥電給親友,親友則指司機危險駕駛,要他馬上讓女乘客下車。司機說,行車記錄器可證明自己沒有挾持,也沒有危險駕駛,兩人正前往警局以解決糾紛。
過後一名輔警經過,女子立即搖下車窗大聲求助,指自己被「綁架」,而司機則向輔警解釋情況。此時,女子嘗試打開車門不果,開始大叫:「他鎖上門!快解鎖!你幹嘛禁錮我!」
司機按下解鎖按鈕,讓她下車,並解釋車子設有自動鎖,乘客上車後,車門就會自動鎖上。
視頻被放上網後,網民一面倒地力挺私召車司機,認為女乘客蠻不講理;也有人肉搜女子的社交媒體賬戶,有人爆料她是法律系畢業的學生,之後女子關閉了賬戶。
不過,新加坡媒體報導,私召車在安裝朝車內拍攝的攝錄器材前,須獲得陸路交通管理局的批准,並只允許錄影不錄音,以保障乘客的隱私。若要使用畫面,也須獲得當局的書面批准。違例安裝「內拍」攝錄器材,或濫用有關畫面的者可面對罰款最高1000元(約3034令吉),監禁最長3個月,或兩者兼施。
該司機之後解釋,車內並沒有內拍裝置,自己是在事發後拿出手機拍自保。「我的私召車執照可能會被吊銷,但這總比我因涉嫌綁架而被判終身監禁來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