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價100億,娶了當年最紅的「晴格格」 如今欠下金沙7000萬賭債!

在《還珠格格》一劇中飾演「晴格格」的王豔(左),她的老公王志才(右)是中國的富商,已入籍澳大利亞。(曾慶祥制圖)

作者

侯佩瑜

追債一事下面再談,先了解一下這個人物。

別看他相貌平凡,人家身家至少100億元人民幣(約20億新元),在北京擁有多家房地產公司,坐落在北京王府井商業地區這個昂貴地段的「王府世紀」便是他旗下產業。

王府世紀。(互聯網)

如果蟻粉不認識這名富豪,應該會認識他的老婆,就是以下這位。

(互聯網)

很面善吧?她就是在《還珠格格第二部》飾演「晴兒」/「晴格格」一角的王豔,今年45歲。

據網上資料,王豔自從出演《還珠格格》後走紅中國,然而在當紅之際(1996),才21歲的她卻選擇嫁給富豪王志才,還甘願當上了後媽。

王志才和王豔在結婚宴席上倒香檳慶祝。(互聯網)

兩人經由王豔的老師介紹,王志才對王豔可謂是一見鐘情,開始窮追不舍,後來果真追求成功。兩人談戀愛時,王志才對她可是體貼備至,在她拍戲時,王志才還專程送豪車給她,讓她在間中休息時可以坐坐躺躺。王志才甚至直言:

你拍戲隨心所欲就好,不想拍就別拍我養你。(有錢就是可以任性)

王豔嫁給王志才後果真退出了娛樂圈,年紀輕輕的她選擇為愛息影,2006年她為王志才生下了兒子「球球」。老公為感謝她,送上豪宅、保時捷跑車、鑽石三大厚禮,羨煞旁人。

不少人說,兩人的兒子比較像王志才。(互聯網)

王豔婚後也過著大多人都羨慕的豪門闊太生活,不用工作,只需要相夫教子,不過她為人還是相當低調。

王豔住的是北京「王府世紀」豪宅,位於故宮附近,周邊的都是豪華地段,不是一般人能住得起的,就連一些明星都住不了這樣的地方。有花園,有噴泉,只要推開窗子就能看見故宮,日常以勞斯萊斯代步。

蟻粉自己看照片感受,紅螞蟻說多了都是淚。

看看人家的豪宅,有個非一般大的空中花園,聽說裡頭種植著落葉灌木、松樹、大片的月季和一些叫不出名字的花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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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院子有巨型噴水池陽台,還能遠眺紫禁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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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裡以落地玻璃為裝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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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瞠目的不僅是猶如莊園般的空中花園和窗外風景,還有專為王艷減肥所設計的室內游泳池和私人健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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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歸正傳,這麼有錢的人怎麼賭輸錢卻不還錢呢?

《聯合早報》報導,王志才在2013年4月、2014年1月和4月,三次到濱海灣金沙賭場。第一次輸了數百萬元,第二次贏約60萬元,第三次輸掉999萬6250萬元。(賭輸了很多人一輩子都賺不到的錢,你叫紅螞蟻情何以堪?)

不過,金沙向王志才追討的是第三次到賭場的賭債,不涉及第一和第二次。

事隔快五年,如今加上利息等費用,已累計約1379萬33元。具體的計算請看下面的公式:

金沙稱在追債時,曾通過多種方式聯絡王志才,甚至追到他的澳洲公寓,但都找不到他。

王志才在新南威爾士(New South Wales)擁有一間公寓單位。(截自谷歌地圖)

因為王志才沒回應,金沙在他缺席的情況下向高庭申請到入稟缺席裁決(default judgment)。金沙過後還告到澳洲法院,成功申請到在當地執行新加坡法庭發出的這項裁決。

王志才後來說,金沙提交訴訟文件到的那間公寓,他不住在那裡。他也出示護照證明那期間他人不在澳洲。

王志才早前通過律師申請撤銷缺席裁決,但遭高庭主簿官駁回。後來律師代他再次上訴,結果上訴得直,前天撤銷缺席裁決。

根據法庭程序,金沙不能提出上訴。這也意味著,王志才獲准跟這家賭場正式打官司。

金沙賭場​​。(聯合早報)

其實,王志才不否認第三次光顧金沙時輸錢,雖然他無法確定欠多少錢,但稱已通過一個叫李本勝(譯音)的中國籍中介(junket)直接找金沙代表處理還清。

接著故事情節有點複雜,出場的中介和賭場工作人員,一個接著一個來。

李本勝則說,他是通過知名中國籍賭場中介褚慶祝,直接帶王志才上金沙。而接洽的是金沙的高級執行人員張艾倫(Alan Jung),張艾倫一直安排貸款事宜給不同的中介,方便他們帶客戶到賭場。

已通過褚慶祝和張艾倫償還王志才的債務,沒拖欠一毫子。「金沙知道王志才沒欠款,如果它沒收到錢,該找那兩個人。」

不過,金沙賭場財務部區域副總裁恩居奇夫泰勒在宣誓書中表明:

金沙從不允許中介在金沙賭場活動,也從沒向中介收取賭客拖欠的貸款額。

王志才在提呈的宣誓書中也提出一個疑點來支持他的說法。

金沙賭場​​說,從不允許中介在金沙賭場活動。(海峽時報)

他說,金沙稱不允許中介在賭場活動,但事實是,貸款表格上的資料是預先填妥,意味著金沙是從第三者那裡取得他個人資料。他在2013年4月28日首次到金沙時,一名女職員要他簽文件,他簽了個名,就取得100萬元的貸款。

「我抵達前,文件上就已打好和填好(個人)資料。我沒給予多少時間讀文件,就叫我按程序簽。我須強調,我不明白英文,也不會讀英文,除了我的(英文)名字。」

他指金沙一直很不願向法庭解釋,它如何評估像他這類首次到該賭場的訪客的信貸償還能力,「怎可能就給高達100萬元貸款,過後甚至更高?」 王志才的貸款額在第二次光顧時已一度增至1000萬元。

他堅持沒提供或填寫這些信息,帶他去金沙的中介李本勝也沒提供,「金沙如何取得這些信息,讓人奇怪。」

所以說,本案重點是:

王志才堅稱沒拖欠賭債,已經讓中介償還,但金沙卻說從不允許中介在金沙賭場活動,而金沙也沒向任何中介收取賭客拖欠的貸款額。

想知道最終裁決?請聽下回分解,案件預計明年開審。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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