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清潔女工高空擲椅子、爐子及鋼棒,辯解稱:「下面沒有人!」
導語:一名叫Cma Sima線民1月2日在個人臉書上載了該短片。短片中,沒有見到臉孔只聽見聲音的男居民正在高聲責駡一名高空擲物的清潔女工,清潔女工正把她從高空擲下的物品拾回來。
慶倖在男居民的力阻下,才阻止她把這些東西丟下樓。
(雪蘭莪‧八打靈再也19日訊)繼一名15歲的印裔少年遭沒有公德心者高空拋下辦公椅砸死後,再有公眾逮到印尼清潔女工從4樓組屋高空擲下損壞的椅子、生銹的爐子及鋼棒等危險物品。
而她從高空擲物的藉口竟是:“公寓沒有電梯。”
居民責駡女工
一名叫Cma Sima線民1月2日在個人臉書上載了該短片。短片中,沒有見到臉孔只聽見聲音的男居民正在高聲責駡一名高空擲物的清潔女工,清潔女工正把她從高空擲下的物品拾回來。
當男居民責問她時,可以清楚聽到她嶄釘截鐵說:“下面沒有人。”
男居民回應說:“你知道你不應該拋擲這些危險的物品嗎?
這是遊樂場,你不能這樣隨便丟東西。你幾乎要把金屬片給丟下去。萬一傷到人怎麼辦?”
被罵的女工邊流淚邊道歉說,她有很多東西要清理及丟棄,導致她選擇了從四樓丟下的簡單方法。
男居民厲聲說:“你應該知道這是錯的,如果砸到孩子怎麼辦?”
這名不願具名的男子受詢時對前鋒報說,這起意外是於今年1月2日下午4時,在他的孩子要去遊樂場時發生。
“我們聽到很吵的聲音,一開始我不予理會,後來我的孩子發現有人從高空丟東西。當我跑去四樓時,她正要把煤氣爐給丟下,我立刻警告禁止她這麼做。”
這名兩個孩子的父親說,清潔女工對他說,這些物品是一名屋主給她的,但因為這是沒有電梯的公寓,她決定從4樓把物品擲下。
“我責駡她這樣的行為並叫她把她較早前丟的東西全部拾回來。我不敢想像如果我的孩子或其他人當時在下面的話會怎麼樣。這會是一個災難。”
公寓管理層僅勸勿再犯
他說,他帶了對方到公寓管理層的辦公室針對她的行為做出投報,但他們只是勸告她不要再犯了。
“我上載這個短片不是要羞辱她,只是要提醒所有人不要做這樣的事。”
律師:沒法令直接管制
執業律師陳博雄對星洲日報說,大馬不像香港和新加坡,我們沒有法令直接管制高空擲物行為。
在香港高空擲物是一項刑事罪,可被罰一萬港元和監禁6個月。新加坡更嚴厲,除了可以坐牢和罰款,肇事者的屋子還可以被政府強行回購。
不過他說,在大馬我們要依賴刑事法典,但刑事法典的范圍很廣、可以詮譯、涵蓋的范圍很大,並不是如此明確的針對這個高空擲物的行為。
無論如何,他說,如果有人高空擲物,造成人命傷亡肯定是一項刑事罪,但沒有造成人命傷亡是否一項刑事罪?首先要看擲的是甚麼物,切勿以為小小的東西沒有事情,高空擲物本身的危險性就很大。
他 說,高空拋垃圾如紙巾在新加坡和香港也是刑事罪,但在大馬我們的前題必須對生命和財產造成一些威脅。根據刑事法典366條文,任何人做了一些疏忽或魯莽的 動作,威脅他人的性命或財產,可在336條文罪名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監禁3個月或被罰款500令吉或兩者兼施。
隆市局:可被終止租約
吉隆坡市政局公關哈山指出,凡是住在吉隆坡市政局的政府組屋或人民組屋的租戶,都必須和吉隆坡市政局簽署租賃合約,有關的合約中已經清楚列明甚麼是禁止的,包括禁止高空擲物。
他對星洲日報說,如果租戶在高空擲物時被逮到或有確鑿的證據,那他的合約將被終止,整家人都必須搬離,不能繼續再居住。
詢及若租戶因高空擲物而導致他人受傷時,會否受嚴厲的懲罰時,他坦言,他們能做的只有終止該租戶的合約,至於是否被提控或被懲罰,那是屬於警方的案件。
建管協會:沒嚴厲執法 有法令對付高空拋擲
大馬建築管理協會理事陳志強說,政府有很多不同的法令與條文可以對付高空拋擲的罪行,但是問題在於沒有嚴厲執法。
他說,高空擲物的情況經常發生在中低價的公寓,往往是管理層不夠嚴格及住在這裡的居民心態問題,他們沒有察覺丟在外面的垃圾其實就是丟在自己的家。
住在公寓的基本哲學是住在一個共用的空間,但是大馬人的心態還不瞭解這一點。
他說,很多公寓的居民沒有繳付管理費,引發了很多的公寓管理問題,第一個要嚴厲執行的法令就是公寓的內部條規(house rule)。
“大馬總是有這樣的困境,我們很被動,不是主動,對很多事採取‘無所謂’的態度,等到事情發生有人死後才來採取行動,高空拋擲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他認為,要預防高空拋擲所帶來的悲劇,應該在小學的道德教育課裡,自小教導學生不可以這麼做,甚麼是對的行為、甚麼是錯的行為。父母也應該以身作則,為孩子設立一個好榜樣。
他說,若是清潔工人從高空拋擲物品,警方也可以嚴厲對付,往往很多清潔工人是外勞,警方也有權把他們遣送回國。
清潔女工辯稱因為5樓公寓沒有電梯, 就把這些物品從4樓擲下。(圖:星洲日報)
男居民指示清潔工人到樓下拾回她所丟擲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