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利用之後,才是人脈
如果說認識就是人脈的話,那麼我的人脈有周傑倫,周潤發,還有周立波。
首先人脈的關鍵是,你能夠為對方提供幫助,對方也能給你提供幫助。
如果忽視了這一點,那麼只是單方面的索取而已。比如說你每年都去購買彩票,那麼發行彩票的,體育局和財政局就是單方面向你索取的。當然這個前提是你一次獎也沒中過。這根本就不叫人脈。
如果你認識一個大姐或者大哥,你經常提點水果去他們家做客,也去他們家蹭飯,他在有些時候能夠給你指點,你也能夠幫他做些事情,這就是人脈的基礎。可能這個基礎在前期並不對等,比如你付出的很多,但是老大哥老大姐給你的指點卻有限。但你要知道這些人的身邊有更多的圈子認識更多的人,他們在更多的時候能夠給你帶來想像不到的一個結果。
其次,在沒有明確之前,我們要學會付出。
積累人脈,最最重要的就是你能夠別人提供一些幫助,而且這些幫助是有價值的。
舉個簡單的例子,你在火車上幫別人拎個箱子,這也是幫助,那這個幫助他的可替代性太強了,因為誰都可以幫他提箱子,而你只是順手而為的那一個。這種特別不稀缺的幫助,其實沒有價值也沒有意義。一定是這件事只有你做,或者說只有你有時間有精力,甚至是有勇氣去做,那麼我覺得這個價值就已經產生了。
最後,在提供幫助之前千萬不要奢求回報,一旦你有這種想法的,別人是能感受得到的。
人性與人心其實就是一個特別奇怪的東西,有些時候你明明沒有抱任何想法,卻能得到你想要的東西,明明你特別想要卻總是失之交臂。所以說心離錢越遠,錢離口袋就越近,這句話並不是一句漂亮的話。這是一句特別高度概括的實話。
職友:為好優姐
認識不是人脈,有用才是人脈。比如我每次出去講課,很多人加了我的好友,但是從來不說話,也不聯繫。那麼我們彼此就不是人脈關係。
關於使用人脈的關鍵,我認為關鍵是自己的姿態——你是否有使用人脈的姿態。這是很多臉皮薄的人最難克服的一關。對此我想說:你不必那麼強大,也不必那麼驕傲。
也就是,請你接受這個事實:我們不那麼強大,所以有些時候我們需要別人的幫助,我們也不必那麼驕傲,借助別人幫助並不丟人。
職友:劉亞琪
只是認識的話肯定不能算做人脈。在我看來,人脈是能夠為你所用的人,無論是工作上還是生活上能夠給到你切實的幫助。
舉例來說,在參加朋友婚禮時認識了跟你一桌吃飯的人,席間也是相談甚歡,大有相見恨晚的趕腳於是加了微信。雖然平時也會在朋友圈點個贊、評個論。可是當你真的遇到事情需要幫忙的時候,卻無法立刻找他幫忙。你抱著手機來回踱步,擔心他會拒絕你。那這種人就不是你的人脈。
要積累人脈,絕不是一日之功,一定是要經營的,這裡可能會有5次吃飯、8次旅行、10次點贊、20次評論才能做到。在你真的幫到別人的時候,你就是對別人有價值的,對方才會願意給你幫助。只有相互“利用”之後那這個才是真正的人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