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1月份大事記:2016年1月,林智勝行使自由球員轉隊成功

2015年10月12日,時間接近晚上9點,桃園球場,六局下。

林智勝在這場比賽已經第三次踏上壘包,他在第一局代跑安打上壘的王柏融,明明盜壘成功卻誤以為自己盜壘失敗提前離壘,反而被游擊手觸殺出局。第三局安打上壘,藉著投手暴投衝上二壘,盜三壘的時候被高志綱抓到,六局下他靠著保送第三度踏上一壘壘包,正在那裡虎視眈眈。

全世界都知道他要跑,因為他要挑戰中華職棒前無古人的30轟30盜,但,在全世界都知道他要跑的時候,這談何容易?

投手幾次望向一壘,把球朝外角投出,是一個131公裡的直球,站在打擊區上的藍寅倫揮棒掩護,捕手接到以後快傳二壘但是傳高了,在觀眾的驚呼聲中,林智勝一個滑壘揚起一陣紅土,二壘手落地迅速把手套移向林智勝準備觸殺,裁判等了一會……雙手一攤,安全上壘!

桃園球場煙火升起照亮夜空,林智勝跪在壘包上一會之後起身,向現場球迷揮手致意,他很快被換下場休息,換上詹智堯代跑。

在這一年、這一天、這一瞬間,中華職棒誕生第一個達陣30-30的球員,也同時在這一年、這一天、這一瞬間,「林智勝將申請自由球員,並可能轉隊成功」這件事情對所有關心中華職棒的人來說,已經從隱約的問號變成了肯定的驚嘆號。

一個有實力、有名氣、也有話題性的球員在球員薪資急速成長的年代如果還不能轉隊成功,那還有誰能轉隊成功?

不出如眾人所料,同年11月2日,林智勝提出了自由球員申請,陳金鋒也在同日提出申請,隔天鄭達鴻跟進,使2015年成為自中華職棒有人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以來人數最多的一次。

2016年1月3日,中信兄弟宣布林智勝談妥條件加盟,爾後中信兄弟為此付出轉隊費645萬、並和其簽下三年總值4500萬的大合約,至此,林智勝成為本土第一位FA轉隊成功、第一位未曾旅外而達千萬年薪的中華職棒選手,在他生涯創造的無數紀錄中增添更多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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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侯禕縉/攝(20180608)

要說林智勝的轉隊成功有什麼意義,其意義就在於:每當有人衝撞中華職棒某個制度成功的時候,總會撞出一堆制度上的缺陷。

到林智勝轉隊成功當下,自由球員的補償制度仍然有很多不清不楚的地方。

比方說,當時規定在申請後到當年12月31日為止,轉隊費是轉隊球員年度薪資總額的250%,在1月1日之後簽約則腰斬成125%,為什麼會有這種「第一階段接觸」和「第二階段接觸」,為什麼第一與第二階段的分隔時間訂在1月1日,而不是從申請FA最終日到隔年球季開打的中點,這也引起相當程度的討論。

其次,中華職棒當時僅規定若不以純金錢交易,還可以選擇挑選非保護名單中的1位球員作為補償,問題是,在當時也沒寫清楚「非保護名單」到底可以容納多少球員 ,到底應該是獲得球員的新球隊還是球員離開的原東家先動作也沒有詳細規定。

事實上,確定林智勝交易案之後,參與交易的兩支球隊就曾經無法在「是中信兄弟應該先提出保護名單Lamigo再決定接受哪個補償方案,還是Lamigo應該先確定補償方案中信兄弟再提名單」之間達成協議,最終就以中信兄弟付錢了事的形式為林智勝交易案劃上句號。

這些紛紛擾擾的問題要塵埃落定,還需要等到2016年6月。

當年6月,中華職棒領隊會議在經過審慎討論之後終於決定:老東家先提出總數25人的保護名單,新球隊審視名單之後再確定選擇那一種補償方案。11月,將兩階段補償金改為單一階段,補償金全程維持轉隊球員年薪的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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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高旭術/攝(20180602)

有了這麼多改革,我們終於可以說問題徹底解決了嗎?

其實……也沒有。

如果你還有印象,應該就記得前面有提到「陳金鋒、鄭達鴻等兩人也同時申請FA轉隊」。中信兄弟據傳原本有意一起連陳金鋒一起網羅,可是礙於中華職棒「自由球員申請總數在8名以下時,一隊只能補進2位自由球員」的規定,使陳金鋒只能成為當年FA轉隊的遺珠之憾。

我想你應該記得,2015年10月25日,在桃園球場兩萬名觀眾面前,陳金鋒說不出「我想留下來」這句話的瞬間,也應該還記得2016年1月6日,他在節目中哽咽宣布「今年打完以後退休」的畫面,假如那一年陳金鋒真的轉隊成功,我們是不是能多看幾年52號在球場上奔馳的身影?

這個問號,我想會引起很多球迷無限遐想。

照理說自由球員應該是自由接觸,中華職棒很多規定都會讓人感覺很害怕這個聯盟出現邪惡帝國,這種限制單一球隊獲得FA球員的規定其實也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再來,有關於球員補償部分,如果被挑上的補償球員與新球隊談約破裂,或是新球隊最終無意網羅任何球員,則新球隊需支付自由球員年薪總額的25%給原東家當補償。不過如果我們仔細翻閱相關規定,就會發現選擇補償球員方案的全文是:「支付轉隊費75%與付出1名非保護名單球員」,配上「非保護名單球員談不下來要支付年薪25%」,再讓我們掐指一算,嗯,轉隊補償費突然從純金錢交易的年薪總額125%變成了年薪總額100%,少了25%。

噫。

這25%真的會給任何一樁破局交易的陰謀論增添很多想像空間。

最後:我們都知道林智勝轉隊之後的故事,也看到了故事的結局,假如合約走完賓主盡歡要再續約,那當然沒什麼問題,而這位第一次衝撞自由球員制度成功的選手,他在自由球員制度的結尾又給我們再次落下一個問題:如果兩造最終不合,為什麼成為自由球員一次之後到第二次申請之間,還要再數四年?

林智勝驚天一盜,衝撞整個中華職棒自由球員制度成功,他所刻劃的歷史,永遠使人銘記,他那一天所揚起的滾滾紅塵,至今,仍未落定。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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