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念不忘,才是人生最大的荒唐!
我們經常聽到一句話:念念不忘,必有迴響。乍一聽,倒是蠻引人深思的,就像是《東邪西毒》裡的那句台詞:有些東西當你不能再擁有時,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忘記!
而我今天想說的,恰恰相反,念念不忘,必有一傷,最能折磨你的東西不是別的,要麼是你最在乎的東西,要麼就是那些你放不下的東西,一個人,或者一段往事。
你日日夜夜的念念不忘,多半盼來的不是糖,而是現實毫不留情的耳光!
因為你經歷越多就月能明白,一廂情願四個字是多麼的不合理。憑什麼,你所期待的事情,你愛的人,就一定會對你有回應呢?
之前,好像看到這樣的一個新聞,說貴陽有一對離婚十四年的夫妻。
這一天,男的再婚,女的發現前夫婚紗照後,氣惱又嫉妒,從網上找了一些喪禮用的照片,在前夫結婚當天給他發了過去。
十四年,應該是一段很長的時間了,可這位女士卻還是沒有放下,一段已經支離破碎的婚姻,她居然花了十四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去陪葬!
怎麼想,這也是不劃算的,就像是有人丟了100塊,然後發了瘋一樣非要花200塊甚至更多打車回去找,最後卻並沒有找回來。
類似的事情並不少見,別人隨口說了句難聽話,他自己或許沒注意,而你卻難過了好幾天,這種事情的核心詞叫得不償失。
所謂的念念不忘,也要保持理性,不要在港口等車,在機場等船,沒有辦法的事情,就到此為止!
有一期《奇葩說》,是這樣一個辯題:
前任有了新歡,有一個雞飛狗跳鈕,可以在他們的關係裡製造一點麻煩,要不要按?
就像上面說的那對貴陽離婚的夫妻,毫無疑問,女方肯定會按的。
在辯論過程中,有一個選手說了這樣一句話:念念不忘,必然很喪!
沒有人說念念不忘一定是錯的,沒有對錯,只有值得與不值得。
什麼叫不值得?
離婚十四年,始終放不下前夫,在再婚現場,甚至大動干戈的安排了一場“復仇”的戲碼,其實除了她自己,沒人會在意,這段破碎的關係中,她以十四年的生活當作代價,這叫不值得。
因為丟了100塊,氣急敗壞的翻遍了整個家,甚至花了兩百塊打車到商場裡去找,最後你損失了300塊甚至更多,這叫不值得。
就是買了一張機票,卻發現飛機晚點,所有人都去改簽,只有你還在傻傻地等,飛機最後也沒起飛,你也耽誤了自己的行程,這叫不值得。
念念不忘,何嘗不是一種荒唐,不要做那個只會感動自己的人,權衡利弊才是對自己好最好的方式。
面對往事是如此,面對感情,亦是如此!
古代的離婚協議,也就是“休書”上,最後是這麼寫的:
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放在今天,一樣適用。
最後有一句話分享給大家:
永遠不要為過去的事情,再流新的眼淚,已經走遠的人不會回家,握不住的沙不如揚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