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解釋大翻盤 郭泓志已是自由契約球員(含影)
左投郭泓志去年不在富邦悍將60人保留名單中,算不算是自由契約球員,本周一中華職棒聯盟解釋是,認定郭泓志不是自由契約球員,富邦有優先議約權,但經過聯盟再仔細觀看過往會議紀錄,今天領隊會議一致認定,「不在保留名單內的球員,等同自由契約球員,因此沒有所謂的優先議約權」,也就是說,郭泓志目前是自由契約球員,各隊都可以跟他接觸。
富邦副領隊陳昭如在周一表示,球團一直沒有放棄與郭泓志續約,也未發出離隊證明,且當初60人名單並沒有滿編(只報59人),空出來的位置就是為郭泓志保留,富邦仍擁有優先續約的權利。陳昭如的說法,當時也獲得聯盟認同,當時聯盟解釋是,只有釋出球員並取得離隊證明,才能成為自由契約球員,又或者,球員在名單外的隔一個年度超過15天未領薪,或開幕前1個月都未在註冊名單上,才是自由契約球員。
中職秘書長馮勝賢今致歉,他說:「之前督導不周,往後在規章上會做更嚴謹的解釋。」
▲郭泓志日前在IG貼文「決定復出」,引發熱議。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