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拍又摸女郎腳,戀腳男被控非禮!
(新加坡7日訊)男子有戀腳癖,謊稱為了做學業,搭訕女郎,要求女郎脫鞋讓他拍照和錄像,但過程中卻撫摸以及搔癢,犯下非禮等罪,被判罰款8000元(約2萬5000令吉)。
警方調查時,發現被告手機裡有139個女郎赤腳的照片,以及117個被告撫摸不同女郎雙腳的錄像。
被告陳文輝(30歲,譯音)面對5項控狀,指他在2016年至2017年之間非禮至少4名女郎的腳,並對其中一人動粗。
患有戀腳癖的被告以做作業為由,到處要求拍攝女性的腳,趁機非禮。(示意圖)
被告陳文輝因戀腳癖而犯罪。(檔案照)
案情顯示,一名24歲女郎在2017年1月30日傍晚6點20分,在大巴窯8巷住家樓下等電梯,被告上前搭訕。
被告自稱學校有個需要拍雙腳照片的學習專案項目(School Project),希望女郎可以參與。女郎以為舉手之勞,便答應被告拍照。
不過,被告拍照時,撫摸又搔癢女郎的腳。被告甚至拍錄像,稱贊女郎的腳看起來很健康。女郎感覺不自在,給了被告她的手機號碼後便離開。
被告事後傳簡訊給女郎,約她出來喝咖啡,甚至到公園享受赤腳走路的樂趣。女郎不堪被騷擾,撥電報警。
警方調查時,發現被告手機裡有139個女郎赤腳的照片,以及117個被告撫摸不同女郎雙腳的錄像。
事後,被告承認有戀腳癖。他今早認罪後被判罰款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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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非禮一名19歲少女的腳後,不滿遭對方拍照存檔,他還動粗拉她的頭發。
前年3月11日下午2時半發生在植物園的這起沖突,同樣是因被告搭訕少女而起,他稱要進行健康研究報告,游說她脫下拖鞋讓他拍攝她赤腳的照片。
但少女遭被告撫摸雙腳後感到不自在,要求查看照片,發現照片還拍到她的臉及胸部,便要求他刪除。
被告雖然同意,但卻發火,問少女是否不信任他,還說:“你們女生都是這樣,只會說大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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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月30日,被告也如法炮制,在大巴窯組屋樓下欺騙24歲女郎,他也用手機拍攝對方多張照片,搓摸她的腳,還多次替她瘙癢。被告在女生不同意情況下,把自己的舉動拍下,令女郎非常不自在。
事後,被告向女郎要照片,也發短信邀請她參加“公園赤腳逍遙步行”活動,另發短信邀她去喝咖啡和吃甜品。
被告也在2016年到2017年間,在義順的美容院,以同樣伎倆摸一名女郎的腳,以及在宏茂橋一家教育中心摸另一名女郎腳部。兩名女子年齡23歲。
據案情,被告承認對女性腳部有癖好,拍攝照片和視頻供自己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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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擁有商業管理學位,父母是退休教師,他對自己利用這種“異類”手法接識女性感到後悔。
律師為被告求情說,被告缺乏社交技巧,他知道以這樣的手法接識她們是錯誤的,感到後悔。他也對自己造成她們恐慌感到抱歉。
律師說,被告對女性的腳感到興趣,案發後精神抑郁。被告知道自己的問題所在,目前正在接受治療。
律師說,被告擁有商業管理學位,父母都是退休教師,兩個姐姐已出嫁。被告後悔自己的所為,他是初犯,希望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