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當免死金牌,他殺人無罪又出院行凶,警方後悔已經晚了…

埃德蒙·坎伯從小備受母親的虐待和同學的歧視,從一個智商高的“天才”少年變身為冷血的少女殺手。母親可以說是她的“心魔”,那些慘遭他殺害的女孩都是母親的“替罪羊”,直到他殺害自己的母親為止,這個心結才算解開……

少年時期種下的“定時炸彈”

埃德蒙·坎伯(Edmund Kemper)是家裡的第二個孩子,還有一個姐姐和妹妹。他從小就是個聰明的孩子,但這並沒有讓他成了父母的“掌上明珠”。

因為父母的原因,他絲毫感覺不到家庭的溫暖,原本他同父親比較交好,但父母離婚後,他只得和母親生活在一起。而埃德蒙的母親性格粗暴又敏感,因為他長得酷似父親,經常遭到母親的白眼。

不僅如此,因為他發育的比較早,身型比同齡人要龐大得多,在學校受到同學排擠也就算​​了,在母親那裡更是找不到安慰,他母親甚至害怕他可能會強姦他的姐妹,而把他關在地下室。

艾德蒙和妹妹

在這段時間裡,埃德蒙積累了無數的仇恨,而這個仇恨的宣洩口就成了虐殺小動物。從他妹妹的玩偶開始,到殺死並肢解了兩隻小貓。當然這些行為最後被他母親發現,最後把他趕出了家門。他有想過投靠父親,可是父親再婚了,不願意繼續撫養他,他被迫送到了祖父母的農場。

當然在這個“與世隔絕”的地方,他並沒有感覺好過點。在埃德蒙眼裡,祖母和他的母親一樣,只會對他大呼小叫和百般的折磨。終於有一天,也就是1964年8月27號,15歲的埃德蒙拿起祖父送給他的生日禮物——一把來福槍,殺害了他的祖母。為了防止被祖父發現,他一不做二不休,向祖父開了第二槍。

艾德蒙的爺爺和奶奶

埃德蒙曾形容過那個時候的自己,就像定時炸彈。

“如果有人能知道如何化解他的憤怒,事情不會變成這樣,但是他周圍的人只會讓情況變得越來越糟。”

根據他的聲明,他從很小的時候就已經開始幻想如何殺死和殘害他們,但因還是小孩,直到有一天,他殺了自己的祖父母。當然這是後話。

少年艾德蒙

埃德蒙在殺了祖父母後,並沒有表現出懺悔和驚慌,他很鎮定的打電話給他的母親,告訴她實情,然後等著警察的到來。

他甚至給警察說:“我只是想知道殺掉祖母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後來埃德蒙被送到一所專門關押精神病罪犯的州立醫院(Atascadero State Hospital)。

在他看來最好的時光 

埃德蒙在犯案後被鑑定為精神分裂,他在州立醫院裡過的“如魚得水”。他高達136的智商給他帶來了好運。他自己也說在這裡就好似重生,有很多值得驕傲的事情。

由於他表現突出,很快就和他的心理醫生建立了良好的友誼關係,甚至成了醫生的助理。他加入青年商會,甚至還獲許接觸並管理一些評估設施,很快便掌握了心理醫學方面的知識。

醫生手稿原文

在埃德蒙看來最好的時光,也足以是一個連環殺手自我修煉的“閉關”時刻。

在這裡,他學會系統的執行心理的嗜血計劃,還培養出搏取人信任的口才和技能,讓其他人相信他是“毫無威脅性”的,甚至是利用心理學的理論偽裝自己,讓自己變得隨和,能同大家打成一片。

“重生”之路並不順利

當埃德蒙重返社會時,他已經擁有了“彪漢”的體格,身高210cm,體重115kg。那時他的母親剛剛結束第三段婚姻,在新開設的加州大學聖克魯茲分校(UC Santa Cruz)獲得一份秘書工作。

多年的離別並未讓這對母子的關係得到改善,他們時常陷入爭執,在租住的公寓裡大吵大鬧。埃德蒙仍像兒時那樣,繼續遭到母親的羞辱。

艾德蒙他媽,克拉內爾

這孩子也算“點背”,那個時候他在社區大學出色地完成了學業,想考入警官學校,但始終因身材太高未能得願。那他只能多出入一些警察聚集的地方,與他們結交朋友,傾聽他們的故事,來過過乾癮。

他幹過不少零活,在申請加入公路巡警隊遭拒絕後,他得到一個機會進了加州公路局。他喜歡上了開車兜風,並將他的車改裝的和警車極為相似,並花了兩年時間來研究公路​​交通狀況,還時常扮演好心的巡警讓大學生搭他的車往返學校。可能這個時候他心裡的惡魔就開始“張牙舞爪”躍躍欲試了。

當然埃德蒙也想過從母親那裡搬出來,還曾一度真的出來與人合租,但由於經濟問題,他最後又不得不再次回到母親身邊。惡性循環就此開始,他成了母親的“出氣筒”,而他也開始尋找他的“出氣筒”,一場計劃下的殺戮就此開始……

恐怖氣氛的蔓延

埃德蒙大開殺戮和他母親的羞辱大為相關。當然可以讓他肆無忌憚開始虐殺計劃的還有一個現實。那就是他發現出獄後,竟然沒有警察再關注他,甚至他自己向警察報告行蹤,警察還覺得多此一舉。所以每當他在家裡受到母親的羞辱和歧視後,他就會開著自己的“警車”,在公路上尋找那些試圖搭便車的漂亮女大學生。當然,他並不是要去與她們約會,而是把她們殺了然後進行分屍、姦屍。

他告訴調查人員“起初我和女孩只是只是為了嘗試與我同齡人結識,並嘗試取得了友誼”。然後,他開始有了性幻想,並付諸實施,但他因此擔心被定罪,於是他決定強姦她們和殺死她們

在1972年5月到1973年二月間,他綁架搭便車的女學生到偏僻的郊區並殺害她們。他會刺傷,射擊或者讓受害者窒息然後帶她們回到他的領地,在那裡,他會先割去她們的頭顱,然後強姦無頭屍體,最後再解剖她們。他先後殺了5個大學女生。

1972年9月14日,15歲的亞裔姑娘古愛子,要去上芭蕾舞課,搭了艾德蒙的便車。

艾德蒙把她帶到一個偏僻的地兒,把她打昏,強奸了她。

這應該是艾德蒙有生以來,第一次發生性關係。

強姦過後,艾德蒙用古愛子的披風勒死了她,然後他意猶未盡的,又姦屍了一次。

發洩過後,他把屍體裝進後備箱,開車去酒吧,慶祝式的喝了點酒。

然後藉著酒勁,艾德蒙回到公寓,在床上再次姦屍。

等他終於膩了,艾德蒙開始分屍,按照事先想好的,他把血水抽入排水溝內,隨後把四肢和軀幹分開扔掉。

15歲亞裔姑娘古愛子 

1973年2月5日,他又載了倆姑娘——羅莎琳德·索普和艾麗斯·劉。

同樣的殺戮,分屍,姦屍後,艾德蒙把屍體扔進了伊登大峽谷。

羅莎琳德·索普(左)和艾麗斯·劉(右)

在這個過程中,他曾拍下一些淫穢的裸屍照片,還把受害者的頭顱埋在他母親的花園裡,就對著他母親的窗戶,因為母親命令他必須要抬頭看著她,這樣就有人會一直仰視她了。他有“戀屍”情節,總是會在屍體上花大量的時間,在他看來,屍體是最安全的,他從很小的時候就開始有性幻想,可他認為活著的“美人”都會背棄他,只有死了才不會離開他,才會對他言聽計從。

當然在5人遇害後,“公路女大學生殺手”也成為了聖克魯斯地區的噩夢。在校學生受到警告,不得搭乘陌生人的車輛——尤其是校外人員的車輛,人們認為校園內是安全的。但埃德蒙並不擔心,因為他有一張從母親那裡拿到的學校通行證。

警察這邊更是一籌莫展,當地媒體連續報導暴力事件,還曾把這一系列事件的矛頭直指邪教。認為這種“屠夫謀殺是獨特的”,一個記者還聲稱兇手可能是同性戀或異裝癖,他殺人完全是為了邪教活動。反正這段時間,該地區已經成為一個謀殺和失蹤人員的溫床,尤其是對年輕女性來說。當局完全陷入困境,不知道破案的入口在哪。

解除“心魔”的複仇之路

連環殺手一旦打開殺戒就沒有停止的道理,當然也包括埃德蒙。他體內的暴力因子不斷加劇,他甚至幻想有一天能對整條街的人們大開殺戒。但他沒有這麼做,因為他有了一個他認為更美妙、更解氣的辦法。那就是解除他的心魔,也是他一直想做的事情,就是殺死那個讓他活在陰影下的母親。於是在耶穌受難日這一天,埃德蒙將惡魔之手伸向了熟睡的母親。

那晚,他用羊角鎚將母親敲死,割下頭顱,還強奸了無頭屍體。他隨後靈機一動,割下她的喉管,塞進了廚房的污物碾碎器。他後來告訴警方:“這麼多年來她一直在埋怨我,對我又是叫又是吼,只有這樣才解氣”可是當他打開開關時,機器卡住了,血淋淋的喉管最後甩到了他身上。“她斷了氣以後仍然不停止埋怨我。她怎麼就不能把嘴閉上!”

把母親殺了以後,他並沒有收手,而是請來了他母親最好的朋友,然後等她一走進屋子,他就掐死了她,在此之後他甚至在案發現場美美的睡了一覺。第二天才離開現場,他漫無目的地開著車,收聽廣播,期望會成為大名人,可是廣播裡並沒有出現他的名字。

睡眠不足所導致的一陣陣眩暈和疲倦,加上對自己的壯舉未能造成重大影響深感失望。幾天後,他把車子停靠在路邊的一個公用電話亭旁,給聖克魯斯警察局打電話自首。

警察把屍體搬出來

當然警方無法相信他們的朋友埃德蒙會是兇手,警方甚至認為是在惡作劇。直到他耐心的說出作案的過程以及埋屍的地點,警方才驚覺這一切真的發生了。可以看出他在警察朋友眼裡的評價有多高,一個舉止溫和、聰明伶俐的年輕人怎麼會犯下這樣的罪行呢。

一直以來,他都是清醒的

1973年11月8日,埃德蒙被判犯有八次一級謀殺罪,獲終生監禁。當法官問及他認為什麼樣的刑罰適合自己時,埃德蒙的回答是:“折磨至死。”

他曾在等待審批的過程中,試圖以割手腕的方式來結束自己的生命,當然這並沒有成功,對於他是否是“精神分裂”,醫生認為他是理智並且清醒的。埃德蒙一直知道他在做的每一件事情,並且完全意識到自己是錯誤的,但瘋狂帶來的刺激和興奮感讓他很難停下手。

像他這樣的魔鬼

像埃德蒙這種連環殺手無疑是“奢侈”的案例,他們的犯罪模式以及他們的幻想,在讓我們不安的同時,也讓我們從他身上找到很多關於連環殺手以及性犯罪者的“知識”。

可以想像埃德蒙如果有個完整的家庭,幸福的童年,結果可能大不相同。他的智商可以說是同齡人中的佼佼者,身材的龐大在他這成了“災難”,是其他小朋友可笑的“談資”,他就只有被排斥的份了,再加上那個給不了他任何安慰和溫暖的家庭,母親長期的歧視和虐待讓他變得內心充滿仇恨。久而久之,埃德蒙只能躲在自己的世界裡,他渴望得到尊重以及可以支配的權力。

艾德蒙的手稿,解釋自己為何自首

這些都是他犯罪的動機,他所追求的性幻想絕非強姦和折磨,而是支配和擁有。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麼他會在受害者死了以後才肢解和強姦她們。相應的,他會對受害者分屍,也體現出他的支配慾望,只有通過擺弄她們的屍體才來滿足自己的慾望。只有這樣,他才會真正“擁有”她們。“她們活著時都疏遠我,都不願與我分享,”埃德蒙在法庭上做供詞時解釋說,“我試圖要建立某種聯繫。我在殺害她們時,頭腦裡一片空白,一心想著她們將屬於我。”

另一方面,埃德蒙的幻想就是擺脫他那位主宰一切的、虐待成性的母親,而作為殺人犯,他所犯下的一切罪行都可以置於這一背景之下加以分析。他並非天生殘暴,飽受折磨的他曾經多次在深更半夜手拿鎚子踮著腳潛入母親的臥室,幻想著用鎚子猛擊她的顱骨,但是在真正有膽量正視他實際想做的事情以前,他至少製造了6起殺人案。

這一系列的殺戮都可以說是一種練習,而他最終的目的就是尋求解脫,擺脫母親對他的控制。這些殺戮的行為都源於童年憤怒和暴力的性幻想。遠在他和父親分開時,他就把全部的責任推卸給了母親,認為是母親讓他少了父親。

從那時起,他就對殺戮產生了興趣,他的幻想世界裡,和女性產生聯繫,就是殺了她們。正是這樣的想法,釀成了後來的慘劇。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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