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6歲報讀一年級,須通過篩選程序
(布城26日訊)教育部強調,未滿6歲的兒童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必須經過篩檢程序是有必要的。
該部今日發表文告說,篩檢程序是確定一名6歲孩童是否已做好准備,比同齡人更早就讀一年級的重要環節,同時確保孩童已做好心理准備,以及閱讀能力符合6歲及以上兒童的發展。
“指篩檢的目的是要否決一名孩童進入學校環境的權利,或是要向他們施壓的說詞,並不屬實。”
(檔案照)
這篇文告是回應早前一篇有關6歲以下兒童入學程序的報導。
檳城消費人協會主席莫哈末依德裡斯本月20日發文告說,政府應檢討不滿6歲兒童入讀一年級的程序。
教育部文告續說,該部是將這方面的條件放寬至,在現學年的1月2日至15日滿6歲,以及已報讀1年級的孩童。
“這些孩童必須已讀過學前教育班或幼稚園,以及滿足既定的標准,並達到提早就讀1年級的合理水平。”
文告指出,不足齡孩童就讀1年級的申請,可通過填寫PMA01表格提出,該表格可在鄰近的縣教育署或州教育局獲取。
該部解釋,有關孩童必需經過簡易的書面篩檢單元,以及簡短的訪談單元,這兩項單元將在各州集中進行,通過這兩項單元的孩童將獲得1年級學額。
文告指出,書面篩檢單元和訪談單元是由學前教育專家組所創設,該篩檢測試已由2003年起落實。
“教育部對各造包括檳城消費人協會,所提出的所有建議和具建設性的意見,表達感謝。所有這方面的建議和意見將被列入考量,以在日後進行檢討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