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念一個人,到底有多痛?
有一種痛叫做會呼吸的痛,這種痛大概說的就是思念一個人的滋味。那種感覺,心如刀割,痛過之後是永無靜止的期待,思念到最深處的時候,自己痛不欲生,不知道自己的身體在哪裡。
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做什麼,只是思緒隨著那個人一起飄遠。想著曾經在一起的快樂,想著未來想要在一起的衝動,想著曾經一時的不快樂。時而高興,時而惆悵,有的時候又笑自己太傻,可是控制不住,又思念對方。
真正的思念,那種內心的痛和其他的情緒無法比喻,是一種無言的情緒。想喊都無法喊出來,內心彷彿有一雙手在撕裂著,所有的情緒,只有真正懂愛,體會過愛的人,內心才有深刻的體會。只有撕心裂肺痛過的人才能記住這種感覺,在字典裡似乎找不到與這種痛能同相等的詞。
既然思念,那個人必定是不在面前,思念一定是一種煎熬。在現實的社會裡,物質是人的有用的需求,感情是人無用的需求。但是人往往更多的是需要這些無用的需求,那就是思念的情緒。
無論是自己在做什麼?不管是走路吃飯睡覺,都會想起那個人,觸景生情,因為她融在了自己的血液裡。自己的回憶裡剪不斷的緒,理不亂的情。明明自己還想要保持尊嚴,想要做到假裝不在乎。
但是一切都是徒勞,越想忘記,卻又思念的越深。這種痛,只能讓一個人在深夜裡獨自流下思念的淚水,舉手投足都是她的身影,都是她的回憶。怎麼能忘,唯有讓人痛徹心扉的思念陪伴著自己。
思念這種痛並快樂著,這種痛來源於期待,快樂也來源於期待,更多的期待是期待著下一次的重逢和相聚,期待著能並肩一起走過人生所有的歲月,能看著所有的日出日落,期待著說出自己心中所有的小秘密,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給那個人打個電話,或者告訴他我在想你,我有多想你,有多想見你。
欲言又止,兩個人無法相見,可是情意綿綿,只想和她永遠的在一起。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兩個人不能相見,那個人的一舉一動,一顰一笑,音容相貌。以及會擔心她過得怎麼樣,吃得好不好,身體好不好。
這個時候真的很想見她,表達出對她的一些心意,可是驀然回首的時候,卻尋不到她的半點蹤跡。那個時候,多麼希望能陪在身邊,一起看日出日落,累了靠在他的臂彎裡,困了就和他相擁而眠。
曾經的擁有過,愛過哭過笑過,一起經歷過所有的時光,所有的陪伴,以及曾經的海誓山盟、無論現在是否天涯海角,偶爾想起來,思念總會佔據著更大的身心,曾經說過的每一句話曾經一起看過的日出日落,都是最美好的回憶。
思念真的很痛,所以珍惜你現在和你在一起的那個人,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