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設吸煙區 餐館明年起全面禁煙
(吉隆坡17日訊)衛生部宣佈,明年起國內所有餐廳將全面禁煙,餐飲業不允許設立吸煙區,煙民只可以到與餐館距離10尺外的範圍抽煙。
衛生部副部長李文材表示,衛生部拒絕一些業者要求設立吸煙區的提議。
他提及,業者必須在經營的餐飲店,都必須貼上一張「禁止吸煙」的告示牌,違者將被罰款2500令吉。
他說,這張告示牌的面績,不得小於40公分高及50公分寬。
他指出,業者也不能提供煙民吸煙設施,如煙灰缸,違例者將被罰款不少過3000令吉,或監禁不少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至於違規的煙民,將被罰款不少過1萬令吉、監禁不少過2年或兩則兼施。
他補充,電子煙和水煙在禁煙區也會遭到對付,凡含有尼古丁或煙草成分都在1983年食品法令第36條文下的2004年煙草產品管制相關法令下受到管制。
「除非他們能夠證明所吸的電子煙和水煙不含尼古丁或煙草,否則我們會採取行動。」
李文材今天在國會走廊,做出這項宣佈。
他說,雖然這項措施還未實行,但可見許多業者已貼上禁煙告示牌,包括沒有冷氣設施的餐廳。
「我們看見在餐館的煙民減少了,這是非常好的。」
他表示,在最初的6個月,衛生部會先發出警告和教育,如果煙民仍照抽不誤,執法官可直接發出傳票。
他說,該部有5008名環境衛生官員負責禁煙執法,但民眾不要太過依賴執法人員。
「有關缺乏執法人員問題一直存在,幾乎所有機構都在面對,但教育和人民也必須給予合作,希望民眾可協助教育煙民。」
李文材披露,料明年1月將會頒布憲報,還有一些細節尚未敲定。
他補充,該部設有戒煙中心供煙民戒煙,他們可以免費到該中心進行戒煙。
詢及餐廳是否被禁售香煙,他說,賣煙和抽煙是兩回事,一些國家禁止餐廳售賣但我國還沒實行。
他指出,一旦實行餐廳全面禁煙,他瞭解業者會面對的問題,他們沒權力對付煙民,因此若發現煙民不願遵守,可撥打該部熱線03-88924530投報,以便執法單位可採取行動。